鄭州地鐵車票使用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鄭州地鐵車票的使用管理,維護乘車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鄭州地鐵票價實行分段計價收費票制。起步2元可坐6公里(含6公里),超過6公里實行“遞遠遞減”原則,6~13公里里程內遞增7公里加1元,13~21公里里程內遞增8公里加1元,21公里里程以上每遞增9公里加1元。乘客乘坐地鐵一次行程在付費區內最多可停留180分鐘。
第三條 本規則適用于鄭州地鐵運營線路。
第二章 車票的購買
第四條 單程票卡的購買
(一)普通單程票乘客可以在車站自動售票機處購買。乘客使用自動售票機購買普通單程票時,可以使用1元硬幣或5元、10元紙幣或移動支付終端付款,按照自動售票機提示自助操作。單程票在售出站當日乘車有效(當日指售出運營日)。
(二)愛心票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符合免費乘車條件的乘客可持有效證件換取愛心票后免費乘車。未攜帶證件(實體證件或電子證件)或證件因損壞難以辨認的,應照章購票。上述票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和涂改。
(三)正常情況下,單程票經設備驗證,只可在非付費區,對屬于本站當日已售賦值的,但無進、出站信息的單程票按票面值退票,付費區內單程票不予以退票。軌道交通線路因故中斷運營時,乘客須根據車站客運組織安排有序出站,在故障發生線路或直接受影響線路視情況辦理退票。
第五條 鄭州地鐵電子票可通過商易行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寶領取,使用手機動態二維碼或人臉識別等非實體票卡形式刷閘進、出站,由第三方支付方式扣除車費。
第六條 紀念票、計次票、日期票使用規則及有效期見票面宣傳或活動規定,在閘機激活后的規定時間內使用。
第七條 乘客可在綠城通服務網點、地鐵車站自助充值機處購買、充值綠城通卡。自助充值機可以使用50元紙幣或手機移動終端支付,按照自動充值機提示自助操作。
第八條 對于單程票卡,乘客可憑當日購買的有效車票在出站車站客服中心處索取購票發票。對于鄭州地鐵電子票,乘客可憑手機掃碼/刷臉出站扣費記錄在客服中心處索取發票。對于綠城通卡,乘客可憑充值憑證在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官方網址、微信兌換電子發票。
第三章 車票的使用
第九條 單程票卡的使用
普通單程票、愛心票、電子票僅限當日在購票站單人、單次進站乘車使用。乘客進站時使用票卡輕觸進站閘機驗票區,閘機發出 “嘀”聲,提示刷卡成功,閘門開啟,乘客進站。乘客出站時須將普通單程票、愛心票插入出站閘機的投票口,閘機回收車票,閘門開啟,乘客出站。二維碼電子票由鄭州地鐵發行的專用電子票,首次使用的乘客,下載安裝鄭州地鐵商易行APP最新版本,由乘客在鄭州地鐵APP實名注冊認證后,使用手機動態二維碼對準閘機掃碼區或通過人臉識別進、出站,出站時閘機扣款成功后,閘門開啟,乘客出站,出站后通過第三方支付方式扣除車費。
第十條 使用綠城通卡時,進出站均須刷卡。僅限一人一卡進出站使用。乘客持卡進站時,使用綠城通卡輕觸進站閘機驗票區,閘機發出 “嘀”聲,提示刷卡成功,閘門開啟,乘客進站。乘客出站時使用綠城通卡輕觸出站閘機驗票區,閘機扣款后閘門開啟,乘客出站。
使用綠城通卡(含普通優惠卡、學生卡、紀念卡、異形卡)及老年卡(工作日高峰期)乘坐地鐵時,卡內余額低于2元,將無法進站乘車,請及時充值或使用其他票卡進站。
第十一條 使用綠城通卡(不含學生卡、老年卡等特殊票卡)在地鐵乘車時給予9.5折優惠。
(一)持綠城通卡乘客通過現金補票的,補票金額不享受票價折扣優惠。
(二)乘客所持綠城通卡損壞無法讀取卡內信息或辦理退卡的,需在綠城通服務網點辦理業務,已刷閘進站的乘客需按實際車程補票出站。
第十二條 凡年滿60周歲以上鄭州市戶口的老人,可憑有效證件到綠城通服務網點辦理綠城通老年卡,持綠城通老年卡在工作日非高峰期(工作日高峰期指7:00-9:00,17:00-19:00)和節假日免費乘坐地鐵,每月限乘80次。超過80次乘坐地鐵及在工作日高峰期乘坐地鐵需另行付費,如使用老年卡儲值錢包,可享受9.5折優惠。
第十三條 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盲人分別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視力殘疾一級、二級)到車站客服中心領取愛心票,可免費乘坐地鐵。
第十四條 凡戶籍在鄭州市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持有第二代、第三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均可到戶口所在轄區街道辦(鄉鎮)殘聯申請辦理關愛卡。關愛卡每月限乘80次,超過80次乘坐地鐵需另行付費。
持關愛卡乘車時,應主動刷卡;未攜帶關愛卡乘車時,應按所乘線路票價付費;陪同人員乘車時,應主動購票,不得無票乘車。
第十五條 鄭州市全日制中小學校學生憑鄭州城市綠城通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學生卡乘車享受地鐵票價5折優惠。
第十六條 身高1.3米(含)以下的兒童,需由成年乘客攜帶,方可免費乘車。每名成年乘客只能攜帶一名1.3米(含)以下的兒童免費乘車,在非付費區無同行成人陪同1.3米以上兒童需單獨購票,在付費區1.3米以上的兒童無票時,按同行成人單程票價補票出站,無同行成人的按出閘站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票出站。
第十七條 乘客乘坐地鐵應當持有效車票進站乘車,進出地鐵付費區實行一人一票制,一張車票不可多人同時使用。
第十八條 乘客在非付費區車票過期(即指車票未在有效期使用或持票刷閘后20分鐘內未進入付費區乘車的),需重新購票;乘客持過期車票進入付費區的,按無票乘車處理。
第十九條 乘客乘坐地鐵時應當妥善保管車票,請勿遺失,不可彎折、涂寫、打孔等造成車票損壞。
第二十條 乘客進出站時,應當排隊并使用身體右側閘機檢票進出車站。
第二十一條 未按規定購買、使用車票的乘客,應到車站客服中心處按下列規定補交票款:
(一)超過票價有效路程乘車的,按超過的路程票價補票。
(二)在車站付費區停留超時的,按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超時車費后,更新票卡出站。
(三)超過票價有效路程且在車站付費區停留超時的,按車票超時規定處理。
(四)乘客持綠城通卡出閘,卡內余額不足時,充值后便可正常使用,如不充值,則根據車票進站信息按單程票價差額發售付費出站票,并清除綠城通卡進站信息、扣除最低票價。
(五)使用車票無法出站時,須到車站客服中心處理。如因缺少進站記錄,乘客應按照實際行程補進站記錄;如因車票故障無法讀寫,乘客應按照實際行程補票出站。
(六)人為損壞鄭州地鐵發行的回收類單程車票,按照出閘站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票出站;人為損壞其他非回收類車票,按照實際行程補票出站。
第二十二條 乘客應當使用有效車票乘車。對無票、持無效車票或者冒用他人優惠乘車證件乘車的,按照出閘站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收票款,并可加收出閘站線網最高票價5倍票款。
第二十三條 持有效證件享受乘車優惠的人員,應積極配合稽查人員的查驗。乘客不按規定購買、使用車票,且拒絕補票、驗票,辱罵、毆打工作人員,倒賣車票、非法更改車票信息、偽造變造車票和免票/優惠證件的,損壞、干擾自動售檢票系統設備設施的,擾亂公共交通秩序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章 咨詢和投訴
第二十四條 有關綠城通卡的查詢、咨詢、建議、投訴可撥打綠城通服務熱線或登錄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官方網址。
綠城通服務熱線:0371-89999016
官方網站:http://www.zzcsykt.com/
第二十五條 有關單程票卡的咨詢、建議、投訴可撥打鄭州地鐵服務熱線。
鄭州地鐵服務熱線:0371-55166166
官方網站:http://www.maishenqu.com/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則從2019年12月1日起實施。